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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的風險防範,這幾個方面一定要注意

買賣合同的風險防範,這幾個方面一定要注意

買賣合同的風險防範,這幾個方面一定要注意

{子問題開始}買賣合同,代表了公司的對外貿易,和公司的盈利緊密相關,由於買賣合同條款規定不明確引發的糾紛也層出不窮。 

那麼,簽訂買賣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呢? 

注意合同主體

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供需雙方都要核對清楚。 

注意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

看是否有供貨方在寫產品名稱時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故意不寫產品牌號、商標、產品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想以此達到以次代好、矇混過關的目的。 

注意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注意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不寫質量標準,是買賣合同中的常見陷阱,所以我們要注意審查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還是行業標準,亦或企業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寫清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一定要將樣品封存好,作為驗收的標準。另要注意審查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不但要寫清,而且要寫的科學、合理。如果對產品質量保證的時間寫的不合理,就會造成買方無充足時間審查。

注意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

在買賣合同中,會經常出現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在審查時就要注意看是否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籤的內容等。對包裝物的供應、回收,費用負擔也要寫清楚,以免出現糾紛。對包裝不善引起貨物損壞的責任約定是否清楚等。 

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在買賣合同中不寫單價,逃避物價檢查,併為偷、漏税創造條件,或需方只寫金額數量,不寫幣種等情況都會發生,不寫清交貨方式,以達到不承擔風險責任的目的,也為糾紛管轄設下埋伏。在審查中要看是否寫清單價,寫清幣種。看是否寫清交貨地點和方式,代辦託運時間及是否寫清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等。

注意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

在買賣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在審查合同時就要看是否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方式、驗收的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

注意是否約定結算方式

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這是買賣合同常見的陷阱。這就需要注意審查是否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審查是否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額。 

注意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在買賣合同中會存在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將違約責任寫得過輕。甚至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選擇有利於自己的合同解決方式和管轄機關。以為己方違約做好鋪墊。這就需要注意是否將違約責任寫具體,最好把對方每項義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都分別寫清,以牽制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要審查是否寫清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及確定糾紛的管轄地等。 

注意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

在買賣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託代理人。及不蓋公章或蓋的不是公章,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要蓋公章,有些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是經過備案的也可以,但這難於判斷。簽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確授權書的代理人,但相對方要把該授權書留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