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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鋁購銷合同範本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一、氧化鋁購銷合同範本

氧化鋁購銷合同範本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網絡上流傳了很多的合同範本,這樣合同被廣泛的運用,有些公司甚至一直使用這樣的合同進行簽署,也就成了我們作為的格式合同,我國法律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二、氧化鋁購銷合同範本的法律風險的防範

(一)形式上的防範

首先,簽訂合同前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瞭解對方的履約能力,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或委託律師作盡職調查。其次,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或採用自己一方提供的範本。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儘量參照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儘量詳盡、明確。如與外地企業簽訂的合同,使用傳真方式簽訂後,應儘量用特快專遞形式取得合同的原件。最後,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範、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置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法律顧問把關。

(二)風險防範的具體方法

首先,對於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合理標示、包裝物的商標印製、標識的著作權等問題都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經辦人簽收亦視買受人簽收。重新委任簽收人,須提交留有其簽名的收貨授權書。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因現在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對於送貨到外地的賣方來説,應特別注意應儘量要求對方付清全款後再卸貨,以防止外地買方卸貨後不再支付餘款,置於貨款兩飛的尷尬境地。

綜上,由於氧化鋁在工業生產中的特殊性,所以,在簽訂氧化鋁購銷合同時一定要時刻注意合同中相關法律問題,對氧化鋁購銷合同範本的使用要慎重,不能總是使用合同範本,而忽略了實際的法律問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