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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糾紛是不是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一、合夥糾紛是不是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合夥糾紛是不是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合夥協議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糾紛本質上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當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民事手段解決。民事訴訟方式不同於行政訴訟方式和刑事訴訟方式。行政方式通過行政手段直接介入合同糾紛,不符合合同法的平等理念。刑事途徑是國家以刑事手段解決合同糾紛。一旦合同需要通過刑事手段解決,就不能稱之為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

合夥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的方法解決。仲裁的具體方式又包括社會團體仲裁。社會團體仲裁指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約定,對於現在或者是將來會發生的一定的合同糾紛,由社會團體以內所設立的仲裁機構予以仲裁,該種仲裁的裁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合夥合同的權利義務有什麼?

①合夥財產不屬於個別合夥人所有,而屬於全體合夥人共有。因此,對於合夥事務的處理應當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對於合夥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一份無處分權。但是,合夥人在合夥中的權利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也可以轉讓給他人。

②對於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資產償還。在合夥資產不足清償時,不足部分才以合夥人的其他財產清償。在以合夥人的其他財產清償時,各合夥人根據他們的出資份額按比例分擔。

③對於合夥債務,合夥人之間負連帶責任。

④合夥人基於正當理由可以退出合夥。其他合夥人如認為立即退出對合夥事業不利時,也可以要求提出退夥的合夥人延期退夥。否則,退夥的合夥人要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合夥糾紛是合同糾紛,簽訂合夥合同之後,合夥的財產為全體合夥人共同所有,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對於合夥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沒有處分權,對於合夥的債務,需要由合夥資產進行償還,各合夥人之間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