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合同定金20萬隻付了五萬想毀約怎麼辦?

一、合同定金20萬隻付了五萬想毀約怎麼辦

合同定金20萬隻付了五萬想毀約怎麼辦?

1、支付一方違約的,不返還定金,收受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一方違約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來支付違約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適用定金罰則要注意什麼

定金的性質可以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質。例如,對立約定金,當事人可以約定在正式訂立主合同後,定金不予以返還,而是轉而用作違約定金;對於成約定金、證約定金,亦可通過約定使其給付後同時具有違約定金性質。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三、定金和違約金的區別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於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2、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後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預先給付和徵約的作用,而違約金不具有這些作用。

3、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

4、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定金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而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

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支付定金的規定,如果只支付了一部分想要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額賠償責任,雙方在明確定金金額時,應當考慮是否有能力支付,如果無法支付全部定金,應當提前明確,避免後續產生糾紛時還需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