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合同已經簽了想毀約怎麼辦?
一、一套房合同已經簽了想毀約怎麼辦?
一套房合同已經簽了想毀約可以協商一致解除或者是支付也經解除。房屋毀約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實際的損失進行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從該條款規定可以看出,要適用減少或增加違約金的主張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有約定的違約金條款;
2、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什麼是過高或過低。
3、要有合同一方當事人請求;不請求則一般不處理,但也有法官依職權裁判的實例。
二、《民法典》相關法條是什麼?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百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度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知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道。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回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五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答用。
我們國家所規定的,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的,當然這違約金他是按照實際的損失的額度來進行計算的,通常情況下如果約定的違約金的金額比實際的損失30%還要高的話,法院可以進行一定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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