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未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未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糾紛訴訟時效又有普通時效和特殊時效之分,普通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員工可以從哪些方面收集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

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户業務記錄等;

綜上所述,單位沒有和新入職的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就是違法的,因為未籤勞動合同發生糾紛,職工起訴的時效是三年,從入職後次月開始計算。職工準備起訴的時候,除了帶上訴訟狀外,還應當提供一些能證實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