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刑事訴訟合同詐騙案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

刑事訴訟合同詐騙案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訴訟合同詐騙案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

合同詐騙案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合同詐騙案的審查起訴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三、合同詐騙案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合同詐騙案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合同詐騙案的刑事處罰標準不能一概而論,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總的來説,不僅是合同詐騙案,其他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期限也都是一樣的,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要審查的內容主要有罪名是否正確、定罪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是否存在附帶民事訴訟等,確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會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