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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貸合同訴訟時效過期有哪些處理方式?

銀行借貸合同訴訟時效過期有哪些處理方式?

一、銀行借貸合同訴訟時效過期有哪些處理方式?

1、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這條解釋沒有説明債權重新獲得保護的理由。

二、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是多少,過期了怎麼辦?

借款合同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確定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間利息的,由出借人對出借日期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時,從主張提出之日開始計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張借款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應由借款人對出借日期及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時,從主張提出之日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二)對借款的還款期限約定不明,即借據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額而沒有還款日期的問題。

三、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當事人還可以約定保證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等其他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借款種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借款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例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以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根據出借方資金來源和經營方式,可以分為自營貸款和委託貸款。由於各種貸款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因此應當明確約定借款種類。

2、幣種。

因為外匯管制需要,國家對人民幣和外幣借款規定了不同的條件,當事人應當對此加以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貸款人利益的保護,合同對此應當約定。

4、數額。

當事人不僅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借款總金額,還應當明確每次提供貸款的金額;如果訂立最高額貸款,每次貸款的數額應在最高限額內。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不過,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對借款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6、期限和還款方式。

除上述內容之外,當事人還可以約定保證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等其他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款合同是由債權人和債務人來進行簽訂,如果雙方因此合同而引起糾紛,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 超過了時效,那麼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從而由雙方協商處理,只要有證據證明雙方的債權債務同樣可以獲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