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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關於孳息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合同法關於孳息的規定是怎樣的?

合同法關於孳息的規定是怎樣的

《合同法》已經作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條 【標的物孳息的歸屬】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合同履行原則有哪些?

1、實際履行原則:實際履行是指當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的標的履行。這一原則要求:

(1)、合向當事人須嚴格按照約定的標的履行,不能以其他標的代替。

(2)、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他方可以要求繼續實際履行。

2、協作履行原則:協作履行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應相互協作,講求誠實信用。

3、經濟合理原則:經濟合理原則要求當事人履行債務時,要講求經濟效益,要從整體和國家的利益出發。

4、適當履行原則:適當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按照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全面、正確的履行債務,故又稱全面履行或正確履行原則。

5、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成立後至履行前、發生當事人在訂約當時所預料不及的客觀情況,致使按原合同履行顯失公平時,當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在司法實踐中,孳息包括自然資息和法定孳息兩種,像是簽了房屋租賃合同以後,未正式交付承租房之前產生的孳息,如果沒有約定,一般都歸房東所有,總之,孳息的歸屬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為了避免因為孳息歸屬引起不必要的爭議,最好提前在合同中約定清楚。

標籤:孳息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