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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一、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3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施工合同糾紛的起訴材料有哪些?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四、施工合同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一般的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都是三年,但這並不意味着訴訟時效屆滿後不能起訴,只不過,在法定訴訟時效內權利人從來沒有處理過施工合同糾紛,對方可以針對訴訟時效屆滿進行抗辯。所以發生施工合同糾紛後,雙方一定要在法定訴訟時效內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