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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工人身損害糾紛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一、防水施工人身損害糾紛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防水施工人身損害糾紛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1、向人民法院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適用短期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三年,從受害人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人身損害賠償包括的項目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人身損害賠償起訴程序有哪些?

1、起訴狀。以“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起訴,起訴狀要包含訴訟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訴訟的請求、訴訟的事實以及理由,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時候案件被告的人數遞交民事訴狀,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後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或郵寄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能夠協商一致同意調解,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施工人身損害糾紛如果發生之後雙方不能協商的,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在時效之內,一般請求保護自己民事權利的時效為三年,如果超過了時效一般將會失去勝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