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委託與行紀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間接委託與行紀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二者的區別如下:
1、適用範圍不同。
行紀合同涉及的事務僅限於購、銷和寄售,而委託合同涉及的事務是民事活動中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
2、委託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託人不享有權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託人可直接發生效力。
3、提供服務的活動方式不同。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委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指示權限內從事工作,始終受委託人意志的控制。
4、有償性不同。
行紀合同必然是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二、行紀合同的特徵
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而委託人則按約支付報酬的協議。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1、行紀人具有主體的限定性
行紀人應當是經過批准可以從事行紀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業務
3、 行紀人為委託人的利益辦理業務
4、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一定法律行為
5、行紀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諾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條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間接委託以及行紀合同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啊,主要是體驗在適用的範圍以及提供的服務的活動方式等方面都是有所不一樣的,行紀合同必須是行紀人用自己的名義來處理事,但是,間接委託可以用委託人的名義來處理。
-
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
一、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贈與合同想要撤銷必須要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而且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
-
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續簽流程
一、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續簽流程物業合同到期後,當事人想要續簽的,需要成立業主大會,然後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或者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簽合同,與物業服務企業續簽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條例》第九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民...
-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報警有用嗎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報警有用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構成合同違約,而合同違約是民事糾紛,所以報警是沒有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
-
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
一、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簽了合同辭職並不算違約。根據法律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法律其他規定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