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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了購房合同能加名字嗎?

一、簽署了購房合同能加名字嗎?

簽署了購房合同能加名字嗎?

簽了購房合同可以加名字的。如果是在婚後加名字,操作十分簡單,但需分情況來看:

一:有房無貸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會出具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需支付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相對來説,如果還沒有結婚,就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

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的法律依據:

第二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併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範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簽署了購房合同房產證上也是可以加名字的,但需要分情況而定,具體分為有房貸和無房貸之分,但辦理相對簡單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