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在中國,當我們需要開建工程的時候,就需要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後,就需要備案以及管理,今天小編就以《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來講解一下,讓大家學會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該怎麼管理備案。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行為,依法保護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蘇州市建築市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 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總承包合同、專業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 本辦法所稱專業承包合同是指具備專業承包資質的承包人從建設單位承攬專業工程所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各縣級市、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權限負責本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建立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及履約評議、不良行為記錄及公示等制度。

第五條 發包人應當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之日起七日內到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備案機構)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 受市住建局委託,市招標辦在蘇州市有形建築市場負責受理中心城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

第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應當提交的書面材料: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

(1)《蘇州市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表》(附表1);

(2)全部施工總承包合同正、副本;

(3)招標投標備案表或直接發包通知書;

(4)實行工程擔保的工程,同時提交支付擔保和履約擔保保函覆印件(核原件);

(5)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資格證、身份證複印件(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預算員、材料員等,崗位資格證書註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本人執業單位一致)。

(二)專業承包合同備案:

(1)《蘇州市專業承包合同備案表》(附表2);

(2)全部專業承包合同正、副本;

(3)招標投標備案表或直接發包通知書;

(4)實行工程擔保的工程,同時提交支付擔保和履約擔保保函覆印件(核原件);

(5)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資格證、身份證複印件(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預算員、材料員等,崗位資格證書註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本人執業單位一致)。

(三)專業分包合同備案:

(1)《蘇州市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附表3);

(2)分包工程發包人的《蘇州市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表》;

(3)專業分包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複印件(核原件);

(4)全部專業分包合同正、副本;

(5)專業分包企業已辦理的《蘇州市建築業企業信用手冊(年度)》或資質核驗(省外建築業企業)、企業登記(省內外市建築業企業)手續複印件(核原件);

(6)專業分包企業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資格證、身份證複印件(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預算員、材料員等,崗位資格證書註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本人執業單位一致)。

(四)勞務分包合同備案:

(1)《蘇州市勞務分包合同備案表》(附表4);

(2)分包工程發包人的《蘇州市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表》或《蘇州市專業承包合同備案表》、《蘇州市專業分包合同備案表》;

(3)勞務分包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4)全部勞務分包合同正、副本。

第七條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網上籤訂和網上備案。

第八條 施工合同備案機構在收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內,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核查: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採用示範文本,內容填寫是否規範、完整、準確,正、副本的內容是否完全一致;委託簽訂施工合同的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手續;

(二)是否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接工程;

(三)按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是否招標、招標工程合同價與中標價是否相符、合同約定的工程承包範圍與招標範圍是否一致,合同其他實質性條款與招投標文件是否背離;

(四)直接發包的工程合同價、合同約定的工程承包範圍、合同其他實質性條款與直接發包通知書是否一致;

(五)專業分包合同的範圍是否超出施工總承包合同的承包範圍;

(六)勞務分包合同的範圍是否超出分包工程發包人的承包範圍;

(七)專業分包工程是否與《蘇州市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表》擬分包工程一致;

(八)網上備案數據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副本有關數據是否一致;

(九)應實行工程擔保的工程,是否實行工程擔保,雙方的擔保權利、義務和責任是否對等;

(十)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預算員、材料員等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與投標時承諾的人員是否一致;

(十一)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相關內容。

第九條 經核查符合條件的,施工合同備案機構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副本上加蓋備案專用章,並出具相應的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不符合要求的,應向備案申請人一次性告知補齊和補正內容。

第十條 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一)工程設計圖紙的變更;

(二)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變更;

(三)重要材料與設備的改變;

(四)施工現場條件等實際情況與勘察報告等技術資料不符引起的現場簽證及變更;

(五)工程量清單數量和費用的調整;

(六)合同條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體的變更;

(七)法律、行政法規的調整引起的變更;

(八)其他導致工程造價變動的變更;

第十一條 發包人應當自簽訂變更協議之日起七日內持變更協議、《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變更備案表》(附表5)到原施工合同備案機構進行備案。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須按《蘇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施工工程項目經理、安全員確需更換的,須符合省、市相關規定要求,經發包人同意後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發包人應當自簽訂書面變更協議之日起七日內持變更協議、《建設工程項目經理變更備案表》(附表6)到原施工合同備案機構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 發包人、承包人不得擅自解除工程合同,若因特殊原因確需解除工程合同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簽訂解除協議。 發包人應當自簽訂解除協議之日起七日內持解除協議、《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附表7)到原施工合同備案機構備案。

第十四條 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確認並簽章後,在發包人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由發包人或其委託的造價諮詢人報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工程竣工結算文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蘇州市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備案表》(附表8);

(二)蘇州市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支付證明表;

(三)蘇州市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備案審查指標表;

(四)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

(五)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變更備案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提供《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備案表》);

(六)施工許可證(複印件);

(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涉及工程造價調整的補充合同或者協議(電子數據);

(八)工程造價諮詢合同(複印件);

(九)工程造價諮詢報告書(不含附件工程結算審核書)、工程結算審定單(複印件);

(十)工程結算審核書(電子數據);

(十一)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中標人的商務標(電子數據);

(十二)核減率大於15%的單位工程須另附核減率異常原因分析表;

(十三)註冊造價工程師和造價員證書(複印件);

(十四)其他應當提交的工程竣工結算資料;

以上資料中,要求提交複印件、電子數據的應當核驗原件,已經提交的可不再提交。直接發包工程不需提交第(十一)項內容。

第十六條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收到工程竣工結算文件和相關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辦法的規定和已經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相關資料,對竣工結算進行程序性審查,必要時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變更協議是否備案;

(二)施工許可證是否按規定辦理;

(三)是否按規定進行招標或辦理直接發包手續;

(四)工程施工合同中造價條款的履行情況;

(五)竣工結算是否按有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的約定進行編制和審核;

(六)編審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竣工結算文件經備案審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備案,並核發《蘇州市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備案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當事人進行改正後,再行辦理備案。

第十七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工程合同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未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和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工程竣工結算文件未經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機關應責令整改。

第二十條 施工企業申報資質升級、增項時相關的業績認定以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依據。

第二十一條 工程建設執法檢查和各類表彰評優活動,應當以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為依據。

第二十二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招標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城建監察、質量安全監督等機構,應建立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及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督檢查採取定期檢查、巡查、網上動態監察和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檢查等方式進行。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被檢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對有關檢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説明。

第二十三條 招標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城建監察等機構應當加強對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下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有無轉包、違法分包、肢解發包等情況;

(二)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備案情況;

(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的施工許可證辦理情況;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變更備案等情況;

(五)其他應當監督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下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

(二)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技術檔案和工程管理資料的符合情況;

(三)項目經理、質檢員等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備案等情況;

(四)其他應當監督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發包人和承包人下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保障安全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標準和措施落實情況;

(二)安全防護費的撥付、調整和使用情況;

(三)項目經理、安全員等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備案情況;

(四)其他應當監督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動態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記錄不良行為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信息和工程合同履行數據負有保密義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予以備案,或者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及時查處的,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 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小編以《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舉例向大家解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管理辦法,希望大家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時候,也應當瞭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管理方法,在左工程的時候做到面面俱到,不留一點空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