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建設用工合同?
建設用工合同以完成某種建設為目的,其形式有點像承攬合同,但其並不是一般的動產承攬。一般的建設工程合同是如何簽訂的,又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問題。本站就建設工程的訂立問題簡要講解一下。
在形式上分為三部分:協議書、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
協議書是對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達成合意的書面確認,主要包括工程概況、承包範圍、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文件的範圍等基本內容。通用條款則是對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詳細規定,可適用於各種不同的工程項目,具有相對固定性。專用條款則是合同雙方針對特定工程項目所作特別約定,為當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間。
(1)無效合同的界定
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②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③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不按無效合同處理。
當事人條款合同要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與工程名稱和範圍(標的物條款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土地平整、道路通暢及水電設施還有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等等,一般較為詳盡,如果你需要這方面的諮詢,有必要請教專業的律師,以保證你對相關情況全面的瞭解。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怎麼簽訂代理合同
律師解析:簽訂代理合同包括的內容有:代理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代理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代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代理合同的違約責任;代理合同發生爭議後的解決方法;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
-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應當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上述方式都無法確定價款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可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可以協議補充或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由委託人根據中介人提供的勞務合理地確定。法律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