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時間怎麼確定
一、合同的成立時間怎麼確定
由於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時間也有不同:
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時間標準。
2、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雙方當事人未同時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
3、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對於第2、3種情況要注意一點:如果當事人未採用法律要求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書面形式、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或者當事人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的,只要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二、合同一經成立是否就能生效?
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無所謂生效。反之,一個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經成立了。
2、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後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1)大多數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説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時間;
(2)合同成立後永遠不生效,即無效合同;
(3)合同成立後處理效力待定狀態,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時缺乏的生效要件後來能否得到補正;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應當辦理的批准、登記手續後地生效。
3、如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某一類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生效的,則此時批准、登記手續為該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辦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辦理了批准、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就應當認定該合同已生效。
綜上可知,大部分合同都是簽訂就成立的,但針對少數特殊的合同,在當事人簽字的時候並不會成立,而即使成立,那也不會立即生效。因此各位一定要注意這些比較特殊的情況。關於“合同的成立時間怎麼確定”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
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嗎
借款合同在生活中常常見到,同時借款合同也常常引起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借款合同的性質是諾成合同,也就是説只要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就認為借款合同已宣告成立,但借款合同成立不意味着借款合同生效。那麼,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嗎?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公司總部有權解除對加盟商的合同嗎
律師解析:公司總部在存在法定情形下是有權解除對加盟商的合同的,否則是不可以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分別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