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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聘請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我們是需要清楚注意事項,那麼聘用聘請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聘用合同又是什麼呢?顧名思義,聘用合同是簽訂的一種協議,是勞動者和聘用單位之間簽訂的,所以,按照用人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幾種合同。下面就請跟隨本站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關於合同的知識吧。

聘用聘請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聘用合同要注意什麼問題

崗位聘任不能缺失。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人事關係聘用與崗位聘任 二合一 的合同。崗位聘任期限指的是受聘人擔任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或技術工人崗位的職務任職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單位中承擔某一具體崗位責任和行使相應崗位職權的時間限制,這一期限最長不得長於人事關係的聘用期限,具體由用人單位依據自身情況確定。

(一)聘用合同的內容要完整。聘用合同不僅要列明職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詳細列明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義的語句,應儘量用明確無歧義的語言表述得清楚無誤。另外,聘用合同還應列明企業的勞動紀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作為聘用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內容應向受聘人員充分説明,特別是關係其重大利益卻容易被忽略的條款,如解除合同、違約責任及保密等條款,這樣可以避免誤會及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

(三)聘用人員後的培訓要到位,內容要完整無遺漏,既包括崗位技能培訓,也包括企業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培訓,且要留下員工接受培訓的證據,如要求員工簽名的簽到單,上面應列明培訓內容。這些都有助於企業應對可能發生的訴訟。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二、聘用合同是什麼

聘用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是確立聘用單位與應聘的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這種協議,是指以招聘或聘請在職和非在職勞動者中有特定技術業務專長者為專職或兼職的技術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為目的的一種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以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調合同。聘用合同亦稱聘任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聘用合同一般適用於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

綜上所述,在聘用聘請合同注意事項中需要確定的有一是合同的完整性,完整的合同包括有許多方面,用語需準確,二是內容應該向受聘人員説明充分,三是聘用人員培訓需要到位,包括技能培訓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培訓等。以上是對相關問題的回答,若您還有其他疑問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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