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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所試用期聘用合同內容是什麼?

法律服務所試用期聘用合同內容是什麼?

法律服務所試用期聘用合同內容是什麼?

法律服務所試用期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壹 個月。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銷售部業務員: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獎金 提成,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4、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5、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6、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7、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8、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9、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10、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11、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2、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將予以解僱。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1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要明確的是,有關合同的簽訂是需要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進行辦理的,雙方需要對有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但有關試用期的具體事項應當進行規定,如果一方存在違反合同條款的,後期還需要按照違約責任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