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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銷售代理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籤銷售代理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目前,我國的大部分生產企業的產品銷售都是代理銷售的模式,將國內市場分為若干個區域,每個區域設立一級代理商,讓後逐級發展代理分銷商,那麼在簽訂銷售代理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在籤銷售代理合同的時候主要要注意關於調價補差、竄貨、衝貨、協銷、返利、等問題。
首先,調價補差時,為保障代理商利益,企業在調價前會提前通知商家,以便商家儘快處理庫存,在調價後退還前一段時間進貨款的價格差,一般為15天。
其次,處理竄貨要查清是由於非本區代理商跨區低於約定批發價傾銷,還是由於本地代理商因為暢銷提高批發價導致零售商跨區進貨。
最後,產品和價格是帶來利潤的主要來源,因此,在合同中尤其要注意壓倉價格、銷量返利價格、合作返利價格以及調價補差,爭取享受更優惠的價格,同時,要堅決防止和杜絕串貨、衝貨等情況,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標籤:銷售 合同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