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當前承包商合同管理程序的缺陷

一、承包合同管理體系

當前承包商合同管理程序的缺陷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體系指的是,為實現企業經營管理目標,以合同管理為龍頭,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分工,各司其責,相互溝通,環環緊扣,使合同管理運作效果達到最優。

二、承包商合同管理程序缺陷

在合同管理體系上,我們承包商有兩個明顯的缺陷:

1、是企業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主要表現在:把項目部或項目管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

項目經理能不能作為合同責任主體?顯然不能,原因有三個:其一項目經理作為自然人不能承擔消極的或積極的合同履行的法律後果,合同法律履行的後果只能由企業法人來擔。其二項目一次性,項目部組織的暫時性,項目經理的任期性,責任主體無法到位,因為合同履行後果一般體現在工程竣工後。其三項目經理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對項目巨大虧損負經濟責任。

由此可見,合同履行主體的界定應該是:(1) 企業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責任主體。合同履行的最終責任要落實到企業法人身上,合同的最終權益也應由企業法人來享有,只有這樣界定,企業法人對項目合同的監管才能到位,項目經理負盈不負虧的問題才會得到有力約束。(2)項目經理和項目部是合同履行的執行主體。其主要職責是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強化全員合同意思,全面履行合同,認真研究合同條件,全面收集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原始依據,根據合同及時認真地開展索賠,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是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與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脱節。

表現在企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對項目合同管理進行業務指導,項目部未能及時反饋合同履行中的信息,致使對企業合同履行中的關鍵問題缺乏企業合同專家的集體會診。造成項目合同管理出現漏洞無法彌補。對此,要求企業法人合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合同應分類建檔,跟蹤合同履行進展,定期實行合同評審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重大偏差,積極參與合同糾紛的解決。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定期向企業提供項目合同履行的情況詳細書面報告,對合同中的疑難問題要主動聘請企業合同專家及時處理。

3、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

4、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

5、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形成“營的不用,用的不知”,即管理合同的部門具體不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合同履行分析是承包商落實合同責任,分享合同權益的關鍵性措施。它體現了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通過對合同進行分類歸檔,專項細分,對照項目,解釋説明,把原始合同文本變成執行合同文件,使合同執行人員明確合同責任在哪裏,便於實施全員合同控制。

合同履行分析要求合同管理人員能夠準確地解釋合同,通過對合同的總體分析和詳細分析,形成合同執行文件。合同總體分析重點是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文件,把合同規定落實到帶全局性問題上,合同詳細分析,就是把合同規定的內容落實到合同事件上,通過製作合同事件表把合同的責任分解到具體施工部位,工序、工種和人員崗位上;合同履行分析還要求做好合同交底。通過管理部門逐層陳述合同意圖、合同要點及合同執行計劃,使合同責任落到實處。

三、分包合同管理程序的改進

在建築市場交易活動中,承包商最不規範的交易行為集中反映在項目的轉包和分包問題上,表現在違法違規轉包分包屢禁不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現象突出。轉包和過度分包對工程本身以及承包商的自身利益危害極大。堅決杜絕轉包,解決好過度分包,是擺在承包商面前亟待解決的最現實的管理問題。怎樣解決過度分包?

嚴格工程分包。堅持工程項目施工自營為主的方針,能不分包則堅決不分包,對需要分包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堅持三看,一看分包是否是業主的要求。業主要求分包則分包。二看分包後對項目的總體效益和影響是否更加有利,總體效益好,影響好則分包。三看項目的某些專業技術水平是否超出了自身能力,對幹不好的某些專業技術則分包。在分包中,對分包隊伍實行嚴格審查制度。分包隊伍必須具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施工安全證,對分包隊伍嚴格篩選,並實行淘汰管理,對沒有履約能力的和違約的要堅決予以退場。在分包執行項目領導迴避制度,項目經理不能直接指定分包隊伍,應由項目部職能部門招聘分包單位,編制審核分包合同。經企業法人和業主審定批准後,項目經理簽訂分包合同並承擔責任。

以上分別從承包商合同管理體系、合同的履行、分包合同管理三方面闡述了當前承包商合同管理程序存在的缺陷及改進措施。承包商合同管理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管理程序,承包商應當完善合同管理的程序,合同管理是公司發展的一大重點,應當防止其拖後腿。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河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