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損失賠償範圍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1.29W
具體範圍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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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4條的規定,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五種法定情形。如果有前述五種情形之一,當事人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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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無效從合同還有效嗎
如果有兩個合同存在,主從關係,一個主合同,一個重合同,由於從合同在內容和性質上依附於主合同,而不能單獨獨立存在。因此如果主合同被確認無效,那麼從合同就當然無效,必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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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
附生效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者消滅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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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書是簽字就有效嗎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係。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簽。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