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承租人轉租後算解除合同嗎

我國法律規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他人,若承租人這樣做,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承租人轉租後算解除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