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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早交好還是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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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工傷鑑定早好還是晚好?

農村養老保險早交好還是晚交


進行工傷鑑定早好還是晚好?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但勞動能力鑑定並非越早越好,鑑定時間的早晚不會對傷殘等級產生任何影響。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體內的情況以外)。


4.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先諮詢一下。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況符合工傷條件;


二、你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三、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四、你的情況可能構成10級傷殘,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你關心的問題都可以依法解決


五、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目前的政策規定來看,工傷鑑定還是越早做越好。一般而言,工傷鑑定都是在傷者的傷情痊癒後進行的,因為某些疾病自身具有癒合性。政府對於已經癒合的疾病不做工傷處理。小編提醒各位,如果是高空作業,應該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