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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是什麼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現房)兩種。

購房合同是什麼

二者區別在於: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户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籤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户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户手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説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