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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適用什麼範圍內的勞動者

最低工資適用什麼範圍內的勞動者

為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規定了一個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一定不能低於這個工資標準。而現實中,對最低工資適用也是規定了範圍的。那到底最低工資適用哪些勞動者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最低工資適用哪些勞動者

《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 也有如下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二、最低工資適用哪些勞動者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對哪些勞動者享受最低工資作了明確規定。該《規定》適用範圍不僅包括企業,還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與之形成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關係的勞動者。這就意味着上述勞動者是受最低工資標準保護的,如果用人單位發放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是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不足低於最低標準部分的工資,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三、最低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嗎

加班加點工資是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勞動者所從事的勞動而支付的報酬,不屬於最低工資。用人單位把職工的加班加點工資按最低工資支付,是對國家有關工資支付政策的錯誤理解,也是對勞動者勞動權利和工資權利的侵犯。

《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如果勞動者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工資標準,原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的解釋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津貼、補貼,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屬於特殊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另外,原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分別按150%、200%、300%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加班加點工資是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勞動者所從事的勞動而支付的報酬。

為了避免出現由於支付工資不當,給勞動者帶來損失,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應當按照工資支付規定,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個人的工資清單,列明所支付的工資項目,使勞動者知道自己所領取的工資報酬哪些是基本工資,哪些是獎金、補貼,哪些是加班加點工資,防止出現只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數額,而隱藏着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問題發生。

通過上文的講解,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在我國最低工資適用哪些勞動者了吧。要是用人單位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給員工的話,那麼單位的行為就是違法的,此時勞動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