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工資服務 > 平均工資

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待遇

退休人員返聘是又建立了退休人員與工作單位的僱傭關係,同時僱傭單位也要支付給退休返聘人員一定的工資待遇。那麼,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待遇是怎麼樣的呢?接下來,本站網站為您解答。

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待遇

一、退休後返聘人員工資標準

僱傭關係是指受僱人向僱用人提供勞務,僱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係。僱傭關係是僱主和受僱人達成契約的基礎上成立的,僱傭合同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僱傭合同在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大陸法系各國一般都對僱傭合同設有規定,例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廣義上的僱傭關係包含“勞動關係”,對二者的區別,台灣著名學者史尚寬先生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契約的受僱人與僱傭人間存在“特殊的從屬關係”,受僱人的勞動須“在於高度服從僱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勞動者系提供其職業上之勞動力。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資1560元,是職工實際拿到手的數額不得低於1560元。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受這個限制,工資哪怕是1元也是不違法的。

二、勞動爭議相關法律知識

僱傭關係中發生的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爭議的解決則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通過以上關於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待遇的介紹,相信您已經對此有所瞭解!雖然仍是工作,卻從勞動關係變成了只能是僱傭關係,工資數額也不受最低工資的限制了。所以,退休人員被返聘既有優點又有缺點,主要是看雙方的意向,以及對工資待遇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