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是什麼

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是什麼

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是指納税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税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税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

小規模納税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税務資料的增值税納税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税的銷項税額、進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標籤:納税人 小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