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税人標準是怎樣的
納税是企業和個人的責任和義務,每一類徵收對象的納税標準隨着羣體或行業的不同,納税的標準也是不同的。對於小規模納税人,税務相關的法律對納税標準有着嚴格而明確的規定。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究竟是什麼樣的。
一、什麼是小規模納税人
小規模納税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税務資料的增值税納税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税的銷項税額、進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二、小規模納税人標準是怎樣的
1、定量標準——經營規模
(1)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税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適用50%的標準)
年應税銷售額≥50萬元,一般納税人
<50萬元,小規模納税人< p="">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
年應税銷售額≥80萬元,一般納税人
<80萬元,小規模納税人< p="">
(3)應税服務年銷售額標準
應税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税銷售額)
應税服務年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提供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累計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含免税、減税銷售額。
納税人同時兼有增值税應税貨物、勞務,以及應税服務銷售額時,如何確定?
假設某商業批發企業兼營應税服務項目,有下列情形:
批發零售年銷售額85萬元,應税服務銷售額400萬元,由於應税貨物達到85萬,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批發零售年銷售額70萬元,應税服務銷售額505萬元,由於應税服務年銷售額達到505萬,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批發零售業務年銷售額70萬元,應税服務年銷售額450萬元,合計520萬元,雖然合計金額超過80萬及500萬標準,但由於應税貨物及勞務年銷售額未超過80萬,應税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不應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2、定性標準——納税人性質和會計核算程度
(1)年應税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其他個人(自然人)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非企業性單位和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
(2)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税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提供銷項税額、進項税額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以上內容介紹了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內容。對於小規模納税人的納税標準,税務相關的法律規定作出了嚴格的分類、明確了納税標準。對納税羣體的分類如此之細,不僅是為了確保税收正常進行、防止逃税漏税,也是為納税羣體明確了標準。
-
增減掛鈎項目是什麼,相關法律規定
一、增減掛鈎項目是什麼增減掛鈎徵收拆遷的項目是指,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二、相關法律規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
-
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税務如何處理
一、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税務如何處理《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税人註銷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税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税額也不予以退税。”由於增值税是價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額未納入企業會計損益核算,如果企業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留抵税額...
-
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後進行清算的,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沒有投資出資的,沒有後續責任。如果出資不實或者抽逃出資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
-
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是股東
一、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是股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首先明確告訴大家,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