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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退税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一、個人所得税退税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所得税退税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納税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年度彙算。如果是屬於需要退税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税是當事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也就是可以放棄退税。如果放棄退税,可以不用辦理年度彙算。以下7種情況個税可申請退款: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情形。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扣除的情形。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形。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情形。

5、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情形。

6、預繳税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税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税優惠等情形。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的。

二、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意義有哪些?

第一,個税可以作為自己收入證明的佐證。

一般來講,工資收入越高,個税交的就越多,反過來講,個税交的越多,工資就越高,工資收入高的話就更有利於獲得貸款。雖然去銀行貸款時,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雖然不作為硬性規定,但是可以作為個人收入證明的佐證。

第二,防止個人隱匿收入。

離婚案件中多涉及撫養費,夫妻的一方為了少付子女撫養費,會刻意隱瞞自己的收入或者財產,對方的完税證明就可以作為依據來證明對方曾有過的收入。如果有個税完税證明,對方想隱瞞自己的收入少付撫養費恐怕會很難。

第三,辦理居住證。

在一些地方,外地人想要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交很多材料和證明,其中有一個要求就是要求就是税收證明。比如北京要求提供最近連續6個月的個人所得税繳税證明,而且單月繳税額還不能低於150元。

第四,買房。

這個可和很多人有關,想在除了自己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買房子,很多城市納税證明或社保證明是硬性條件。大家都知道在北京買房很難,不單單是因為北京房價高,北京的限購政策也非常嚴苛。其中有一項規定是:要求購房者提供在北京連續5年的納税證明或者在北京連續交5年的社保證明。

第五,外地人在北京買車需要提供個人完税證明。

可見,關於個人所得税的退税問題也不是説任何時間段都可以提出申請的,當然了,交税納税這是所有納税義務人應盡的義務,但申請退税是當事人的權利,也沒有法律規定必須要申請退税,自己主動放棄相關權利的,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