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和購房業主有關係嗎?
破產是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房地產企業在遭遇破產清算時,購房的業主的利益可能會受到損害。但是很多人對於這方面的問題一知半解,為了解開大家的疑惑,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破產清算和購房業主有關係嗎這個問題。
開發商破產清算和購房業主的關係?
開發商破產清算和購房業主的關係主要體現在購房業主是否能夠依照購房合同取得房產所有權,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時的權利救濟。
開發商破產清算時購房業主能否取得所有權以及怎樣取得?
一、房屋已建成時,房屋所有權形成,破產企業沒有履行不能的情況,則破產企業對購房業主是有履行約定的義務的,即此時購房業主有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1、按揭貸款買房。開發商得到全部價款後,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購房人,此後開發商的破產對購房業主並無影響,只需要以房屋為擔保,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即可。
2、向賣方分期付款買房。通常開發商直至購房人付清價款才會轉移所有權,在轉移所有權之前,根據破產申請受理時購房人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價款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購房人已經付清全部價款。此時破產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購房業主可以主張破產管理人轉移房屋所有權並向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2)購房人尚未付清全部價款。此時若房屋尚未交付,破產管理人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若已交付則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交付的不動產不屬於債務人財產,若此後購房人未能如約付款,破產管理人才能夠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購房人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房屋未建成時,因賣方破產導致無資金建房,破產管理人決定不再繼續建房,則開發商會無法履行購房合同,此時分兩種情況:
1、房屋未作預告登記。如果購房人在企業破產之前沒有與開發商在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進行預告登記,則只能對開發商享有普通債權,在開發商破產清算時作為普通債權人申報債權,等待破產清算,參與以貨幣的形式進行的破產分配。
2、房屋已經預告登記。因預告登記只是為保護將來的物權得以實現,房屋未建成且不再建則物權將無法實現,預告登記也毫無意義。
不能取得所有權時的權利救濟?
事實上,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購房人可以據此向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申請預告登記,可以以此對抗破產管理人對房屋的處分權,主張繼續履行合同。若未進行預告登記,購房人只能以普通債權人的身份申報債權並參與以貨幣形式進行的破產分配,其利益很難得到維護。但總體而言,期房買賣中開發商破產將會使購房業主陷入十分不利的境地。
小編在上文為您解答了破產清算和購房業主有關係嗎這個問題。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對於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以及債權人的權利救濟有明確的規定,購房業主遇到開發商破產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以上就是本站對於開發商破產清算與購房業主的關係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問題,也可以向我們網站的律師諮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為您答疑解惑。
-
公司註銷員工怎麼辦
律師解析:公司註銷後,如果公司依法進行了清算,並按照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公司所欠的税款、公司的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給股東的順序進行了清償的,則不能償還的工資部分,就不再償還。如果未依法進行清算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法律...
-
破產可以免除債務嗎?
律師解析:破產不能免除債務。一、法人破產後以破產財產承擔債務,優先償還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
-
破產法關於企業破產重整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一、破產法關於企業破產重整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1、地域管轄:(1)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2、級別管轄(1)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2)...
-
哪些情形下公司會被強制清算?
律師解析:一、以下情形公司會被強制清算:1、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產;2、公司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而解散。二、強制清算是指公司因違法行為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而進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強制清算的組織者。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主體可以是公司的債權人,在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