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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企業破產債務清償的一些相關事務是什麼?

現在處於經濟飛速發展的時期,那麼許多的公司在不停的冒出來,也有許多的公司在破產,那麼有關企業破產債務清償的一些相關事務是什麼呢,對於這些我們還是有必要在生活中瞭解一下的,下面就跟着小編去了解一下這些具體的內容吧。

有關企業破產債務清償的一些相關事務是什麼?

一、公司破產無法清償債務,股東還要還債嗎

企業社團註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所以只要股東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即不用償還破產程序完成後的債務。但是,如果股東為公司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則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二、企業破產怎麼清償債務

依照法律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破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並且發佈公告。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後10日內,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明確規定召開債權人會議。

企業和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由人民法院發佈公告,中止破產程序,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不執行和解協議,依法宣告破產的,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依法對破產企業進行財產清算和處理。

按照規定,企業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破產企業所欠税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本站的律師提醒您:如果您發現債務方的企業有破產的可能性,要積極採取措施來維護自身的合法債權,避免自己的債權得不到有效的實現。在債務方企業申請破產時,要及時申報債權,還要注意債務人有沒有轉移資產。

企業被法院裁定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對破產債權應該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這些就是我們對企業破產的一些相關的條律的瞭解,對企業破產債務清償的一些相關事務的瞭解,法律也規定了破產之後一些財產的糾紛和清償問題,所以我們知道了其實破產對我們來説並不是那麼的可怕,破產可以走正確的途徑來減少自身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