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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股東要帶還嗎

公司欠債股東要帶還嗎
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可見,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夠對外獨立承擔責任。因此,公司對股東有一種防火牆似的作用。如果公司資不抵債,原則上是不可以突破公司,直接要求股東對債務承擔個人責任的。
但是在一定條件下,有兩大法寶可以幫助債權人突破公司這道防火牆,要求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釋二》第十三條第二款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標籤:欠債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