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債權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一、申報債權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並不是所有債權都可以申報的,申報的債權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如果債務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繼續存續,處罰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原來的處罰決定。
1、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
給付標的為勞務或者不作為的請求權。不能申報,但是,因它們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而產生的賠償請求權,為可以申報的債權。
2、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此處的債務人財產是指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故信託財產或者根據法律規定不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不是此處所稱的債務人財產;以這些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不得申報。至於請求權所指向的財產是債務人的一般財產還是特定財產,不影響申報的資格。因此,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均在申報之列。
3、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至於債權的到期時間,不影響申報資格;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案件受理時視為已到期。
4、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對債務人的罰款等財產性行政處罰,不得申報。在企業破產清算的情況下,債務人財產最終將歸屬於債權人;此時若執行對債務人的財產性行政處罰,事實上處罰的是債權人,這樣既不能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又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如果債務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繼續存續,處罰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原來的處罰決定。
5、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因此,以下債權不得申報:
2、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的債權;
3、無證據或者證據為虛假的債權、有相反證據證明為虛假的債權(申報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債權,在補足證據前推定為不得申報)。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債權被申報的,管理人有權提出異議。申報人堅持申報的,管理人可以在債權表中另頁記載,井載明所發現的問題,以供債權人會議作出決定。必要時,管理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確認。
二、債權申報的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人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説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據。
5、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6、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7、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8、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9、債務人是委託合同的委託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託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託事務的,受託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10、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債權的申報時間最常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人可以選擇申報債權,必須滿足規定情形,而且還需要按照具體的流程來進行申報。但是對於一些無效因素或者訴訟時效到期的那麼是不能申報債權的,所以要及時的去申請。
-
虛假破產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律師解析:虛假破產罪既遂會受到的處罰是:1、構成犯罪的,一般會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或單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金。2、虛假破產罪是指,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等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其他...
-
破產時債權申報期限通常是多久?
律師解析:最短不得少於三十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員工欠可以薪申請企業破產嗎
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員工是不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是債務人或者債權人。所以員工除非具有債權人的身份,否則不能申請公司破產。企業破產是指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按照破產法...
-
公司清算公告登報之後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