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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知情權可以查閲複製的範圍是什麼?

一、股東知情權可以查閲複製的範圍是什麼?

股東知情權可以查閲複製的範圍是什麼?

股東知情權可以查閲複製的範圍是: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查閲和複製。股東知情權就是股東查閲、複製公司文件資料,獲取公司信息、瞭解公司情況的權利。對股東不受限制的文件材料屬於公司的一般文件檔案材料,股東可以查閲、複製。股東知情權是指公司股東瞭解公司信息的權利。按照公司類型不同,股東知情權可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

二、股東知情權的最新修改內容是什麼

1、股東行使知情權的範圍與修訂前的內容相比較,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行使範圍擴張到“有權查閲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公司的會計賬簿;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行使知情權的範圍則擴張到“有權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修改後的內容能夠使股東更廣泛地瞭解公司經營信息,更切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有效地加強對公司事務的監督。

2、在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查閲公司上述文件的同時,還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這樣有利於克服僅僅允許股東查閲公司相關文件所帶來的諸如不能更全面、精確地瞭解、掌握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的弊端,從而為股東知情權的行使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3、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賬簿查閲權的行使程序和條件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即“股東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説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閲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閲,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説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閲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閲。

我國相關法律賦予了公司股東一系列的權利,其中最重要的屬於股東的知情權。股東對於公司各項財務會議文件都擁有調取、查閲以及複製使用的權利,公司應當積極配合,不能以任何形式的手段或者藉口阻攔股東行使其合法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