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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清算小組成員要求有哪些?

1、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自行清算小組成員要求有哪些?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立法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清算規定得較為籠統。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對於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的,至於法院可以指定什麼樣的人作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資格問題,該法未作規定。一般可以指定註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作為清算人。

公司清算期間由誰代公司參加訴訟?公司在清算過程中由清算組負責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參加訴訟;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組的,則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參加訴訟。

法院指定的清算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股東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更換清算組成員:

1、有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行為;

2、喪失執業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

3、有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綜上所述,對於公司法清算組成員的資格要求其實並不嚴格,他們都是由自己公司內部的權利機構自行決定選擇出來的。對於清算組成員,如果他有違規行為是可以更換的。決策者作出的任何一個決定都應當是對公司負責,以公司為出發點。

依據《公司法》,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因此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該自然人股東一人獨自成立一人清算組即可進行公司清算。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內資企業登記表格和內資企業登記申請提交材料規範》中公司清算組備案提交材料規範,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一般來説,如果公司要進行重組或者是破產的話,要對其名下的財產進行相映的清算,具體清算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流程來之勢,如果及其企業沒有進行債務糾紛問題的話,清算下來的財產由股東來進行分配,如果有債務問題,則用來償還債務。

標籤:清算 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