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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轉讓方式是什麼,有哪些規定?

投資者在股權投資的過程中,會有股權轉讓的情況發生,比如有投資者不想持有這個股權,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股權投資轉讓可以給企業帶來更豐厚的財產經濟,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同時,股權投資轉讓承擔着風險,一個資質好的企業可以做到風險可控。那麼,股權投資轉讓方式是什麼,有哪些規定?請看下文。

股權投資轉讓方式是什麼,有哪些規定?

一、股權投資轉讓方式

1、審計評估

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股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2、內部決策

轉讓股權所屬企業召開股東會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內部審議,(如果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應取得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同意的批覆,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草簽轉讓合同,並按照企業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形成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職代會的意見,並形成職代會同意轉讓的決議。

二、股權投資轉讓有哪些規定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0〕118號)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所得和投資轉讓所得確認規定如下:企業的股權投資所得是指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所得税後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凡投資方企業適用的所得税税率高於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國家税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税、免税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税前收益後,併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税。

被投資企業分配給投資方企業的全部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包括被投資企業為投資方企業支付的與本身經營無關的任何費用),應全部視為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企業的分配支付額。

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税。

另外,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轉讓有關所得税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税函〔2004〕390號)中對股權轉讓有關所得税問題還作了補充説明:

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0〕118號)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8〕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税後利潤重複徵税,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在這個經濟發展迅猛的時代,很多人都會去投資商品來賺取更多的收益。股權投資轉讓有兩種,一是審計評估,二是內部決策。審計評估是由會計師來做,內部決策是有股東來舉辦的。股權投資轉讓的資金是有要求的,而且要求的價格很高。股權投資轉讓之後,需要繳納一些税費,企業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個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標籤:投資 股權 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