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公司轉讓途徑有哪些?
一、私募股權投資
(一)定義
1、廣義
廣義的PE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併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在中國語境下,私募分為直接投資到中國境內目標企業的私募和通過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方式進行的紅籌私募。
2、狹義
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併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併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佔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國PE主要是指這一類投資。
二、私募股權投資公司
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範。如今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
2、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註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三、私募股權投資公司轉讓途徑
(一)整體出售
被投資企業整體出售給實體企業(Industry Sale)。
1、I類典型案例:聚眾傳媒被出售給分眾傳媒、深圳發展銀行被出售給平安集團、易趣網出售給eBay,卓越出售給亞馬遜等。
2、II類典型案例:好耶網(Allyes)出售給分眾傳媒和17173出售給搜狐等案例。
(二)股權出售
私募股權基金在企業本身未實現退出策略之前就將所持有的股權出售。
1、典型案例:電訊盈科與IDG將騰訊股份出售給MIH。
(三)上市(IPO)
包括上市時出售股份套現和上市鎖定期後出售套現。
(四)贖回/回購
被投資公司或管理團隊回購基金投入的股東貸款或股權投資。
1、典型案例:騰訊贖回盈科和IDG股東貸款,盛大贖回中華網所持股份。
綜上所述,私募股權投資,就是投資者把眼光放到那些發展前景好,而又還沒有上市的公司。一開始就想好了私募股權投資公司的退路。私募股權投資公司轉讓途徑主要有四種方法:整體出售,股權出售,上市,贖回或者是回購。這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公司轉讓的相關內容,更多法律問題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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