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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協議內容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協議內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是指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就改組後公司的宗旨、經營範圍及應承擔的責任等有關方面經認真協商討論後所達成的協議書。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所包括的主要內容應有:

1、發起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理人;

2、擬設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擬設公司的股權證發行範圍、對象和辦法;

4、擬設公司發行股份總額、每股金額;

5、發起人認購股份金額和期限;

6、擬設公司發起人應承擔的責任;

7、審批登記手續;

8、發起人簽名蓋章;

9、協議簽訂日期。

二、股份公司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準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並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綜上所述,發起人準備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簽訂一份協議書,裏面對公司設立方式、發起人名字、公司募集資金方式、公司股份、公司經營範圍及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約定清楚。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數要在五十人以上,並且註冊資本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