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哪些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全體董事簽字)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由發起人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提交)
4、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全體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5、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發起人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其他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8、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方式有什麼?
1、發起設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2、募集設立
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通過上面小編的講解,我們大致清楚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哪些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要從發起人數、註冊資本、公司章程及公司名稱住所方面入手,考慮是否達到條件。目前我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500萬,股東數量最少為2人。如果是募集設立的,還要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流程會更加複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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