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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當財務負責人嗎?

不管公司規模大小,都會有一個法定代表人,其對外代表公司行使職權,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數職,既是公司的董事長,由負責財務,採購等,其中這都是經營不規範的體現。那麼公司法人可以當財務負責人嗎?下面我們聽聽小編是怎麼説的。

公司法人可以當財務負責人嗎?

一、公司法人可以當財務負責人嗎?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 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因為凡事與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這是財經法規的明確規定。以現行公司制度,擔任了公司董事、經理、監事等職位的負責人不能擔任財務負責人。

二、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户口或臨時户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對公司法人可以當財務負責人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當財務負責人,其負責公司最高事務管理。一般來説,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公司總經理或者董事長擔任。另外,法定代表人雖然對外代表公司,但是也在特定情況下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