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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

債券的髮型對於公司來説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公司因為資金週轉不開或者是想要上市這個時候公司為了募集資金這個時候往往會發行債券,因為這是最好的集資方式,而如果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呢?小編馬上為您介紹相關內容。

交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

一、交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

1、其實就是字面上的含義。股份交換是指經擬控股公司(母公司)和目標公司各自股東會議決定,擬控股公司按照確定的交換比率以其股票強制性地換取目標公司的所有股份,從而使目標公司成為擬控股公司全資子公司的行為。

2、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有如下規定:

第十七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1)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2)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4)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八條資信狀況符合以下標準的公司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1)發行人最近三年無債務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

(2)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債券信用評級達到AAA級;

(4)中國證監會根據投資者保護的需要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證券法》有如下規定: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就是公司在三十六月之內不能有虛假的財務記載,而且也不能有其他的違法行為,而且不能一欺騙的方式損害投資者應得的權益,而且發行人最近的三年以來不能有債務違約等情況,這樣才能順利發行。

標籤:發行 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