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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換髮行公司債券與定增是什麼意思?

一、可交換髮行公司債券與定增是什麼意思?

可交換髮行公司債券與定增是什麼意思?

可交換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全稱為"可交換他公司股票的債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過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給託管機構進而發行的公司債券,該債券的持有人在將來的某個時期內,能按照債券發行時約定的條件用持有的債券換取發債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權。可交換債券是一種內嵌期權的金融衍生品。

定增

1、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2、在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説,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可交換債券的現實意義

一是為上市公司股東進行市值管理和債務融資提供了一種可選擇的渠道。由於可交換債券與可轉債、分離債相似,債券中含有認股期權,因此其發行利率一般會大幅低於普通公司債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發行人可以節約大筆利息支出。在證券市場實現股票全流通的條件下,有利於股東利用這一金融工具進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於減少大股東由於缺乏籌資渠道而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

二是為上市公司股東提供了一種新的流動性管理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東因經營上出現暫時的資金困難,不得不拋售股票以解燃眉之需。可交換債券推出後,這類股東可以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獲得所需資金,而無需拋售股票。

三是可交換債事先鎖定了未來的換股價格,該特點決定了其持有者大多數是長期看好公司、對換股價格較為認同、具有價值判斷能力的投資機構,這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引導投資理念的長期化和理性化。

四是為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有利於加強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連通。可交換債券的特點是,投資人同時獲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利息和按換股價格交換股票的期權,這使可交換債券比較適合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特別是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等。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瞭解,可交換公司債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持有者與其他公司債券進行交換並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發行的一種活動,定增是海外常見的私募。對於投資者的資格要求相比可轉換公司債券更為嚴格

定增和可交換的發行公司債券,這些都是非常專業的名詞,很多人似乎都沒有聽説過,先來説説定增,定增和公開發行債券剛好是相反的,是非公開的,只賣給特定的人的一種債券,可交換債券,是可以用債券換取別人的股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