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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擔保法人連帶責任怎麼承擔

對於任何的擔保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相信這個大家都是知道的。那麼,對於公司擔保也是如此,對於符合條件的公司,也可以為其他公司或他人作擔保,但是如果出現任何問題,公司擔保法人也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本着對公司工作人員負責的態度,公司擔保法人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和責任。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公司擔保法人的連帶責任有哪些。

公司擔保法人連帶責任怎麼承擔

公司法對於擔保的相關規定

在新的《公司法》中,第16條對擔保的相關規定是:公司如果要為他人或其他企業進行擔保,根據公司的規定,必須通過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同意才可以。公司對擔保或投資的數額的有限制的,任何投資或者擔保都不能超過公司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哪位股東或權利人進行擔保,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同意。並且受擔保的股東或權利人不能參加會議的決策,由其他股東的票數決定,票數過半才算通過。

擔保等於屬於民事法律規範,用以調整法人和自然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作為企業法人,公司作擔保符合要求,允許公司提供擔保是合情合理的。除此之外,對此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公司為其股東或權利人進行擔保,要比一般的擔保更加嚴格,決議程序更加嚴格。新的公司法主要是限制公司法人的權利,對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公司法人如果沒有經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同意就對外進行擔保,則是無效的擔保合同的行為。

既然是擔保,就存在風險。因此,如果在擔保期內,出現任何意外,法人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不過不需要過於擔心的是,具體情況還需要具體的分析和對待,在情況複雜的時候,法人也有不是必須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

所以,只要企業合法的經營,在破產、撤銷或者解散時,及時地進行登記並進行公告,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希望所有企業的法人都能遵紀守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營好自己的企業,不要棄法律而不顧,違法時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