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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用公章籤合同嗎?

一、分公司能用公章籤合同嗎?

分公司能用公章籤合同嗎?

可以的,分公司用本公司公章籤的合同通常情況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分公司籤的這份合同沒有超過總公司授權的經營範圍,不能因為合同上沒有加蓋總公司的公章就可以判定為無效,因為分公司的經營權是相對自由的,而且也可以擁有公司獨立的印章。

1、分公司公章籤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簽訂合同時,分公司並非一定要使用總公司的公章來蓋印,完全可以自己獨立的印章蓋印,而且印章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具備法律效力。

分公司雖然沒有可以承擔起法人資格的代表,但同樣也是擁有正規的營業執照,並且其活動範圍受到總公司的調配,換句話説,就是隻要在總公司授予的經營範圍之內,分公司可以自由經營。自由進行對外合作和簽訂合同。

2、由於一些特殊原因分公司簽訂了超出總公司規定範圍的合同,則這類合同有可能淪為無效的商業合同,或者成為待定的商業合同。

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

1、分公司可以單獨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一般需要總公司的簽字,分公司對外不承擔責任,由總公司來承擔。第三人與分公司簽訂合同的,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實踐中,為了減少麻煩,總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權利來簽署合同,這樣在總公司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權簽訂的合同,總公司可以在相應的時間內進行追認。在相應的時間內未做追認的,視為拒絕追認。追認的時間為一個月。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1、法人資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2、民事責任。

分公司對外不能承擔責任,責任由總公司來承擔,子公司可以單獨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3、財務管理。

分公司的財務由總公司來控制管理,一般由總公司來統一納税。

子公司和總公司分別是兩個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財務可以由子公司自身來保管。

4、公司的性質。

分公司在性質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

子公司和總公司一樣,都是屬於獨立的公司。

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相應的生產經營活動,只要不違背法律規定,那麼就可以發生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如果是對外產生債務的,在分公司的資產不能償還的情況下,就需要總公司繼續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