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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公章能單獨籤合同嗎

一、分公司的公章能單獨籤合同

分公司的公章能單獨籤合同嗎

分公司可以對外簽訂合同。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的管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資格,從根本屬性上來講,其屬於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後,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於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二、註冊分公司需要什麼材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2、總公司税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3、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4、總公司驗資報告複印件

5、總公司章程

6、總公司股東會決議

7、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

9、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三、分公司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綜上所述,對於分公司在經營活動當中,是可以單獨籤合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應該加蓋分公司的公章,不能是總公司的,而且分公司也要有自己的營業執照,並且可以獨立的開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