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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籤合同嗎?

一、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籤合同嗎?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籤合同嗎?

分公司與子公司能簽署合同,這個合同不能對外,可以處理兩個公司之間的業務關係。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

二、分公司的特點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三、設立分公司需要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綜上所述,公司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根據需要會選擇設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兩者地位及性質和設立程序不同,因為業務聯繫,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間也能訂立合同。當然,這樣的合同不能對外,合同內容只限於總雙方的經營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