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中規定的特別法人的種類有哪些
一、民法總則中規定的特別法人的種類有哪些?
1、第四節特別法人第九十六條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2、第九十七條有獨經費的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機關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3、第九十八條機關法人被撤銷的,法人終止,其民事權利和義務由繼任的機關法人享有和承擔;沒有繼任的機關法人的,由作出撤銷決定的機關法人享有和承擔。
4、第九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法律、行政法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5、第一百條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法律、行政法規對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6、第一百零一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未設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
二、民法總則規定的法人的責任
1、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2、第七十七條 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
3、第七十八條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4、第七十九條 設立營利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執行機構行使召集權力機構會議,決定法人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法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綜上所述,特別法人是指那些在基層中組織建設的組織機構法人,法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法人是組織,法人代表是自然人。特別法人不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是為了從事職能所需的民事職能組織建立的 。村委會具有基層羣眾自治法人資格。
-
公司清算組成員由哪些人組成?
一、公司清算組成員由哪些人組成公司解散清算又有自行清算與強制清算之別,兩種情況下,清算組人員的組成有所不同。自行清算過程中,清算組人員的組成主要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強制清算程序中...
-
大股東可以用自己股權作質押嗎
一、大股東可以用自己股權作質押嗎可以。但是股權進行質押的時候,自己作為質權人是沒有意義的,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二、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
-
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
一、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公司破產後,債權人可通過申報債權取回自己的錢。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在接到債權申報通知後,應該及時申報債權。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指定破產管理人,成立清算組,按照法定的順序對公司的財產進行分配...
-
如果是公司股權轉讓繳税嗎?
一、如果是公司股權轉讓繳税嗎?1、是需要交税的,雙方就轉讓金額需要分別繳納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價轉讓,轉讓方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2、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