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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非法人組織是什麼?

非法人組織是指沒有法人的地位,但是依然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去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民法典非法人組織是什麼?

一、非法人組織:

非法人組織作為一種組織形式,廣泛存在於世界各地.其基本含義是自然人與法人、未登記的社會組織之間的關係。這種社會組織是指為達到一定的法律目的,或在某種財產的基礎上,為了某種目的,而聯合為一體的沒有按照法人設立規則的羣體。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2條-第108條)規定非法人組織包括哪些

第一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第一百零三條  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

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  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零五條  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第一百零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條  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條  非法人組織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適用本編第三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標籤:非法人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