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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收購公司

分公司能否收購公司
分公司不能收購公司。
我國法律規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具有法人資格即意味着沒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分公司的民事責任都是由總公司承擔,再加上分公司也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併收購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標籤:收購 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