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章應由誰保管?
在平時工作中,公司經常會遇到合同文件蓋章這種情況,法人並不是具體的人,法人章代表的是一個單位整體,法人章代表了一個公司的行為,具有法律效應,負責人蓋章時需要對其蓋章行為負責。公司公章和法人章也是有區別的,它們的保管人也不一樣,那麼法人章應該由誰保管呢?下文對公司法人章應由誰保管這個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回答。
一、法人章由誰保管
按公司章程規定處理,沒有規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
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單獨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一般來講公章權力最大,但你們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兩個股東以上同意並進行登記的制度。
3、一般使用銀行賬上的錢,需要在銀行預留印鑑,該印鑑是支票專用章和某個人私章,一般單位用的是法定代表人私章,也有的單位用的是財務負責人的私章,同樣也可採用上述辦法加以控制。
二、法人章的定義
法人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單位。因此,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是由於人們在習慣上將真正的法人章稱為公章,反而將法定代表人章稱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約定俗成。所以將圓形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法人章簡稱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溝通雙方理解沒問題即可。
三、法人章的使用對象
單位主體,包括公司等法人主體以及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可以説,在與外界發生法律關係的過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單位意志的作用。無論日常的交往,還是法院對糾紛的審查判斷中,依據蓋章認定有關文件的效力進而確定有關權利義務的歸屬已經成為一個常識。但每個單位都備有不止一個印章,如企業法人往往備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
“法人”是企業,而不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闆等那個有血有肉的人,這就好辦了,那麼,“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圓圓的,刻有企業全稱的那枚公章。
法人章
方的那種,刻有人名的,不是法人章,而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名章。“企業法定代表人”就是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闆。
法定代表人章
注意!“企業法定代表人”這個詞只能簡稱為“法人代表”,不可以稱為“法人”,以免與真正的法人——企業弄混了。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不是一個概念,這裏搞混了!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章應該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人保管,如果沒有明確規定,那麼法人章則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法人章蓋章具有法律效應,代表了公司行為,蓋章的人需要對蓋章負責,所以公司法人章需要由指定人員妥善保管,不能被非法分子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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